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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给小三钱财,原配可以追回吗?-[彭红艳律师]
作者:讼别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深圳离婚律师:男人昏了头,老婆要发愁。男人有小三,钱财要损伤。本案当中,男人出轨有小三,给了小三分手费;原配知道后,要求返回分是费,告到了法院,法院会支持吗?

案情简介

深圳离婚律师案例:原告李XX与第三人曹XX于2004年12月1日登记结婚,系夫妻关系。第三人曹XX与被告孙X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在二人分手时,第三人曹XX给付被告孙XX分手费10万元,其中第三人曹XX于2018年10月5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0000元,于2018年11月23日支付现金80000元,被告孙XX于2018年11月23日向第三人出具曹XX出具“今日收到曹XX与我分手费100000元整”收条。第三人曹XX与被告孙XX行为被原告李XX发现后,向被告孙XX追要10万元分手费未果,形成本案纠纷。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原告李XX与第三人曹XX系合法夫妻关系,在对财产未特别约定的情形下(深圳离婚律师讼别:夫妻财产可以特别约定),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及平等的处理权。第三人曹XX在与原告李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孙XX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私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被告孙XX,不仅侵害了原告李XX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有损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违反婚姻法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其处分行为应属无效。原告李XX请求确认第三人曹XX与被告孙XX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孙XX返还不当得利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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