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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送贵重物品给小三,原配能追回吗?-[彭红艳律师]
作者:彭红艳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发现,男人会干一些没头脑的事情,比如找小三,比如给小三一些贵重物品,甚至有人给小三赠送汽车、房产。受害者就是原配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仅吃了亏,还丢了人、败了家。有客户咨询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这种情况,原配女人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出现这种情况,原配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来看一个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李XX,被告孙XX,第三人曹XX。原告与第三人系合法夫妻关系。第三人曹XX与被告孙XX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曹XX和被告孙XX交往期间,私自将夫妻共有的的现金100万转账至被告孙XX名下。原告知道后,向法院起诉,请求赠予无效,要求被告孙XX返还该笔财产。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原告李XX与第三人曹XX系合法夫妻关系,在对财产制未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及平等的处理权。第三人曹XX在与原告李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孙XX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私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被告孙XX,不仅侵害了原告李XX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有损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违反婚姻法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其处分行为应属无效。

原告李XX请求确认第三人曹XX与被告孙XX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孙XX返还不当得利款100万元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孙XX辩称被告没有收到第三人曹XX支付的10万元分手费,因其向第三人出具有分手费收条,且原告提供的微信转账凭证、银行取款凭证及被告发送给第三人的微信记录能够与收条相印证,证明被告收款的事实,故被告辩称没有收到分手费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观点

此类案件难点在于举证,原配如何证明配遇向小三赠予财产。如果不能合理举证,那么法院不能判决返还财产。举证是个专业性很强的事情,需要专业律师来完成。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切莫单方面给与他人;如果发现另一半给第三者赠与大额财产,应聘请专业深圳离婚律师送彭红艳,帮您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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