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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同居或者恋爱,我赠送100万给对方,分手了怎么办?-[彭红艳律师]
作者:彭红艳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深圳离婚律师发现,恋爱期间同居现象很常见,同居期间赠送大件礼物、购买高额财产的现象也很多。但是同居的结果未必就是走向了婚姻,很多以分手结束。结婚不成,最后分手,那么同居期间赠送的财物、大件礼物,怎么处理?还能要回来吗?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根据深圳法院的裁判规则,为您解读。

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观点

双方同居或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另一方较大数额财物,分手后请求另一方返还赠与财物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支持返还。

尽管如此,深圳离婚律师仍希望天下情人终成眷属;同时希望恋爱中男女保存清醒头脑,结婚前尽量不要赠送钱财,避免纠纷。同时恋爱中的女孩子,也尽量不要用钱财考量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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