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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房产是父母出资购买,离婚时,该如何处理?-[彭红艳律师]
作者:彭红艳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目前来看,年轻人购房,父母出资的情况普遍存在。父母出资帮助购置房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分割呢?关于父母出资房产怎么分割,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在本文中,分情况来讲解,父母出资房产该如何分割。

第一种情况,结婚前父母出资

子女结婚前,父母出资全部或一部分房款,用于子女购房,这种情况下,一般认为父母出资是对子女单方面的赠与,与其配偶无关,离婚应不予配偶分割。但是,如果父母出资的时候,明确是表示出资是送给子女及配偶双方的,那么这种出资,与配偶有关,离婚的时候,父母出资视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第二种情况,结婚后父母出资

子女结婚前,父母出资全部或一部分房款,用于子女购房,这种情况下,一般认为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的房产分割,应有配偶的份额。但是,如果父母出资的时候,明确表示是赠与给子女单方的,与配额偶无关,这种情况下,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父母赠与的出资。

案例分析

于某1、孙某1于2013年9月30日登记结婚,婚后购买房产一套,该房产登记在于某1名下。于某2是于某1的父亲,在于某1结婚后向于某支付127万买房。但给钱时,未写明该笔款项是借给于某2,还是赠予给于某2.于某1和孙某1后来要离婚,双方对于于某2给的这笔钱产生争议。于某2认为该笔款项系借给于某买房,而孙某认为,该笔钱是于某2赠于给夫妻双方的;双方产生争议。于双方各执一词,起诉至法庭。

法院观点

法院观点:于某1和于某2是父子关系,上诉人主张其支付的127万元为借予被上诉人于某、孙某1用于购买房屋,鉴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孙某1存在父子关系,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借款项而未要求出具借据符合生活常理。法院认为,本案应为借贷。

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提醒您,结婚时欢欢喜喜,离婚时哭哭闹闹。离婚容易,分产难!父母辛苦一辈子,积蓄都给子女买房买车,但父母给孩子财富一定要有方法,借贷赠予要分清,做人难得糊涂,做事一清二白,这样才不至于离婚时,人散财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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