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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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的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
作者:讼别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深圳讼别离婚律师通过本文分享:离婚诉讼中的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

随着家庭、个人财富的增多,财产的形式也多样化。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也越来越多。家庭资产中,一般在国内有房产、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保险、股票、公司、车辆、古董、文物字画等;在境外,境外公司、境外保险、境外存款、 境外股票等。

离婚诉讼当中,很多当事人担心:在我不清楚对方具体有哪些财产的情况下,怎样保证财产分割的公平性?

针对这个问题,本文讲解,为了保证夫妻财产分割的公平性,我国对于夫妻财产披露的两个重要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

一、 离婚中的夫妻财产申报制度

1、什么是夫妻财产申报制度?

离婚诉讼当中,深圳各区法院一般都会向男女双方发送夫妻财产申报表,要求对双方及各自名下的财产进行申报。通过夫妻财产申报表,一方可以了解另一方名下的资产情况。2019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的工作指引当中,明确了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如实填写《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并提供己方持有的该财产的相关证据或该财产存在的初步证据、证据线索。

《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涉及的申报内容是指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权益等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1)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2)土地、房产等不动产;(3)车辆、贵重私人物品等价值较大动产;(4)银行存款;(5)租金、政府津贴、农村集体组织红利等生产、经营性收益;(6)股权及其收益;(7)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8)投资型保险;(9)知识产权的收益;(10)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11)其他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或权益。 填写《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同时须申报下列情况:(1)债权债务;(2)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或不动产;(3)其他登记于一方名下或由一方持有、保管的,双方对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财产或权益。

2、如果未如实申报,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方未申报自己名下或控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提出异议后未申报方当事人亦拒绝补充申报的,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之后确认该夫妻共同财产确实存在的,应认定为未申报方当事人未如实填写《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并视为其存在故意不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当事人未如实填写《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的,经核实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认定该当事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当事人可以少分或不分其隐藏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未如实填写《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关规定,对该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未申报的财产,该怎么办呢?

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诉讼终结后,如一方发现对方在本案中未申报的财产,可依法另行起诉要求分割。在处理该财产时,如人民法院查实存在未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的,经核实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判决未申报方少分或者不分该项财产。

二、离婚诉讼中的调查取证制度

1、什么是夫妻财产调查取证制度?

假如一方在夫妻财产申报当中未申报相关财产,经法院再次要求对方提供,对方拒不提供,则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方式可以是律师调查令,也可以是法院调查取证。

2、调查取证制度调查哪些财产?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调查不动产情况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信息查询单、购买或抵押合同、购买发票、完税证明、支付凭证等一项或者多项;

申请调查银行账户的,提供银行卡号、存折号、存单号、转账(汇款)凭证、交易流水等一项或者多项、调取的时间段;

1、申请调查股票账户的,提供证券公司开户信息、交易明细、证券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凭证等一项或者多项;

2、申请调查商业保险情况的,提供保险合同、购买发票、缴款凭证、理赔手续等一项或者多项;

3、申请调查互联网金融资产的,提供平台名称和所属公司工商信息、注册帐号、交易明细、与银行账户间转账记录等一项或者多项。

4、申请调查工商登记内档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信息查询单等一项或者多项;

5、申请调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和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法院调查令、律师介绍信、律师执行业复印件及原件。

6、申请调查证券账户的,需要提供证券公司开户行及身份证信息。

小结:深圳讼别离婚律师提醒您,我国的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是保障公平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基础。在这两个制度基础上,好的离婚律师,能够帮助客户充分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并在调查中分析对方是否存在隐瞒财产、转移财产、以及可能的无偿赠与他人(例如第三者)财产。同时,好的离婚律师,在双方财产申报调查后,为客户争取更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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