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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避债吗?-[彭红艳律师]
作者:彭红艳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今天分享,离婚是否可以避债。很多夫妻,打算通过离婚的方式,让一方承担债务,另一方无债一身轻。深圳离婚律师提醒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一个比较严格法律问题,有清晰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也难以避债;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债务由一方承担。今天由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分享,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有客户问:我老公对外借了很多钱,如果离婚,作为妻子可以不还这笔债吗?

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观点:首先,要区别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区别有三个标准一是夫妻双方是否有签名; 二是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第三是夫或者妻一方是否知晓,并愿意共同偿还。如果符合上述三个原则,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就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借款方自行偿还。

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深圳离婚律师提醒您,如果一方有大额债务的情况下,离婚不一定可以避债。但如果是双方在财产分割时公平合理,则另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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