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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查封夫妻公司的账户吗?-[彭红艳律师]
作者:讼别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什么是“夫妻公司”?深圳离婚律师给出解释:“夫妻公司”就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且股东仅有夫妻二人或控股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现实商业社会中,存在大量的“夫妻公司”。夫妻齐心,其力断金。夫妻共同创业,成立“夫妻公司”,是一种普遍的创业形式。那么,如果夫妻离婚,可以申请查封夫妻经营的“夫妻公司”的账户吗?

深圳离婚律师讼别观点: 离婚时,因“夫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在离婚中不可以查封公司账户。《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离婚裁判规则指引》规定:夫妻一方在离婚诉讼中申请对股东仅有夫妻两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账册等资料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深圳离婚律师讼别注: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现为第八十一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应尽量避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所以,在实际案件中,如果确实必须,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其名下的股权,并可以申请法院对公司的账册等财务资料做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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