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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红艳律师: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吗?
作者:彭红艳律师 发表时间:

彭红艳律师: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吗?

最近有个朋友就问,彭律师,我想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这个朋友结婚的时候,双方都是江西户口,结婚就在江西登记的。结婚后长期在深圳工作,但一直没有把户口迁来深圳。现在双方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但幸运的是,双方经常理性思考,决定和平分手。现在夫妻俩都同意协议离婚,但双方工作比较繁忙,也不想让家里老人知道,不愿意回内地办理。像他们这种情况,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

 像他们这种情况,当然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有两个办法都可以解决这个难题。

一、如果在深圳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按照这个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协议离婚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江西去办理离婚登记。

但在2021年,国务院考虑到人口流动大省的特殊情况,就发了一个48号文件,这个文件允许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跨省通办就解决了上述难题。这个文件允许结婚、离婚登记可以跨省办理!

根据48号文件,如果双方均非深圳户籍的夫妻,如果要在深圳居住地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只要一方在深圳居住地办理居住证,就可以异地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双方需要携带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深圳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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