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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查经营贷,代持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处理?-[彭红艳律师]
作者:彭红艳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通过本文分享,通过他人代持的房产,在离婚中如何处理?

以前在深圳打拼,说赚钱最快的方式,很多人会想到是买房子。很多人在房价上涨的造富过程中,买了房子再买房子,实现了财富的增长。深圳政府为了稳定房价,多次出台限购政策,名下有房产的,就需提高首付买房产,甚至不能通过银行贷款再买房产。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人为了避开深圳的限购政策,采用“房产代持”的方式,即没有购房指标的人,通过他人的指标,购买深圳房产,购买的房产代持在他人的名下。

财产代持在深圳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行为,有些人购买房产代持在他人名下,有些人进行股权投资,股权代持在他人名下。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处理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例种,有一些股权代持、房产代持的案例。

前不久,客户施先生(化名)向彭红艳咨询。施先生在深圳已经生活20年,结婚10年。在2018年,由于深圳购买房产政策的收紧,他们夫妻当时名下没有购房指标,就把首付款转给了小舅子,以小舅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但没想到,施先生的婚姻在2019年出现了问题,夫妻双方一直争吵和冷战直到现在。持续的争吵和冷战,施先生与夫人矛盾激化,双方都有了离婚的打算。现在他准备跟夫人离婚,但考虑到这套代持房产的问题,不知道法院会如何处理?是否能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呢?

很多人遇到“代持财产”进行离婚分割的情况,会理所当然认为,既然是夫妻的的财产,那理应进行财产分割,其实不然。通过他人代持的财产,由于财产的权属有不确定性,在离婚案件中,并不是理所当然进行分割的。

深圳离婚律师彭红艳认为:对于离婚案件中,代持的在他人名下的财产,目前深圳法院的做法,如果房产、股权不在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深圳法院在离婚案件当中不处理,当事人可以另案处理。当事人需要另行提起确权之诉后,分可作为离婚财产分割

彭红艳离婚律师提醒您:把财产代持在他人名下,应慎重。如果进行财产代持,应请专业律师,完善相关的法律协议,避免以后纠纷。一方向法院申请离婚,如果涉及到代持在他人名下的财产分割,最好离婚前进行财产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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