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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国内,一方长期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
作者:彭红艳离婚律师 发表时间:

彭红艳离婚律师通过本文解答,一方在国内,一方长期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

彭红艳办理的很多离婚案例,是这样的情况:夫妻一方在国内,一方长期在国外,时间长了感情淡化,逐渐有了离婚的想法。

这种跨境婚姻,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国内夫妻离婚,需要专业的律师办理。

一方在国内,一方长期在国外的离婚,需准备下列材料:

一、起诉书:中国法院受理离婚案件,首先需要起诉书,起诉书的书写很重要。起诉书当中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同时必须充分表达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在中国法院诉讼离婚,最好是请专业的涉外离婚律师办理,因为中国法院在离婚诉讼的审判实践中,一般情况,如果第一次起诉,如果离婚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判决离婚的条件,那么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所以离婚的事实与理由就非常重要了。

二、主体资料:需要提供原告方自己及被告方的国内的身份证及户籍相关资料。如果原告方已经取得国外的永居,则还需要提供原告方的居留证明。对于原告方在国外的,居留证明还需要办理公证、认定手续。

三、婚姻关系证明:需要向法院递交结婚证明。在国内结婚的,提交中国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需要在国外办理结婚证真实性公证、认证手续。

四、提交关于婚姻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中国民法典规定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

五、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证据:涉外离婚案件当中,因涉及的财产有不动产、动产,财产有可能在国内还有可能在国外。因财产的多样及复杂性,故在涉外离婚诉讼当中,对于财产的分割是非常复杂。涉外离婚因涉外因素,故法律问题非常复杂。首先要考虑法院地的选择。因为不同法域,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不同,会导致有不同的法院判决结果。其实要考虑夫妻共有财产的财产的归属地,举例来说,如果涉外离当中涉及双方在国内的房产,股权,那么在中国起诉,想要适用中国的法律,那么在中国起诉是最佳选择。

六、子女相关情况证明:如果子女在海外出生,取得海外国籍,那么对于子女的出生证明必须得到中国大使馆的相关认证。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我国民法典对于这一块有很多细致的规定,比如抚养费的给付,孩子归谁抚养的优先条件等等。

有了上述材料,您可以委托彭红艳律师,在国内办理离婚。如果材料不齐,可以咨询彭红艳离婚律师,指导您如何准备这些材料。

彭红艳离婚律师办理全国范围内的涉外离婚,功底深厚,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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